昨天,17歲的劉元(化名)在父親的陪同下,走進了海澱法院少年法庭,激動地從李靜法官的手裡接過2萬元醫療救助金。今年10月“兩高”等部門發佈《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》後,北京法院司法救助首次擴及未成年被害人,而劉元成為了首位接受法院司法救助的未成年被害人。
  隨後,兩名遭受性侵的少女的家長也到庭領到了共1萬元心理救助金,這也是該院首次對性侵害案件被害人進行司法救助。
  少年被重傷 對方沒錢賠
  “他喝酒鬧事,我勸他走,他就拿刀——”回述事發時的那一幕,17歲的劉元仍心有餘悸。今年1月29日凌晨零時許,因為瑣事,17歲的劉元(化名)與同在北京一家飯館打工的同事李新(化名)發生糾紛。21歲的李新酒後逞強好勝,抄起飯館的西餐刀,照著劉元胸部和腹部各扎了一刀,頓時鮮血直流。
  劉元被送到醫院搶救。他右側開放性血氣胸、開放性腹部損傷、橫結腸破裂、胃臟破裂,經鑒定為重傷。他因傷造成的經濟損失共計52737.67元,單住院醫療花費就有46026.67元。李新雖因故意傷害罪被訴至海澱法院,但他本人在押,其父母又都是農民,無力幫助他賠償被害人劉元的經濟損失。
  借錢治重傷 至今債難還
  生命垂危的劉元家裡經濟困難。劉父告訴記者,他們夫妻倆也都是農民,靠著僅有的二畝地為生,還有年邁的老母親和劉元的3個弟弟妹妹要養活,家庭人均年收入僅270元。而自己還患有心臟病,坐車途中就差點暈倒。
  “奶奶患腦血栓,兩個弟弟妹妹十二三歲,最小的妹妹才3歲。”作為家中老大的劉元深知家裡的困境,早早輟學來京打工,幫父母養家,卻不料被同事捅成重傷。
  劉元的父母費盡周折,七拼八湊給兒子交住院醫療費,可直到法院審理此案時都還沒還清。然而,兒子的傷口尚未痊愈,仍需要部分後續治療費。
  “疼,現在有時還會流血。”劉元下意識地揉著肚子說。父親還要回河北老家照顧一家老少,他必須獨自在京養傷。
  “兒子做了兩次手術,現在傷口還經常發炎,恢復還得一兩年。如果沒有這筆錢,未來治療都是困難。”劉父對記者說。
  瞭解到劉元的困難後,海澱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決定啟用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專項資金2萬元,對未成年被害人劉元進行醫療救助,以幫助他走出困境。李靜法官語重心長地對劉元說:“這是給你治病的,你胸部、腸胃受傷重,要治好,別留下後遺症。好了以後,你要多學知識技能,成年後能自力更生。”
  多次遭性侵 少女受救助
  之後,15歲少女小花(化名)和17歲少女小路的家長也先後走進法庭,各自領走了5000元“心理救助金”。兩個女孩都是性侵犯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。
  小花在短時間內被性侵犯兩次。而小路因智力發育遲滯,被性侵犯多次,卻無任何防禦能力。兩個女孩的身心都遭受嚴重創傷。
  “但由於被害人遭受的精神損害不屬於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範圍,因而急需司法救助。”辦案法官張瑩說,針對性侵犯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,該院以心理救助為主,通過邀請心理專家進行“一對一”心理輔導的方式,幫助被害人緩解情緒、走出陰影,並給予一定數額的物質補償。
  僅有判決書 難助被害人
  在以前,一般來說,未成年人的司法救助是幫助未成年被告人回歸社會的救助,而被害人往往在被告人獲刑後只能拿到一紙判決書。
  為此,今年10月,“兩高”、公安部、司法部聯合出台《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》,規定對未成年被害人因性侵害犯罪而造成人身損害、不能及時獲得有效賠償,生活困難的,各級法院、檢察院、公安機關可會同有關部門優先考慮予以司法救助。
  海澱法院率先將司法救助的對象擴大到未成年被害人;救助內容包括生存救助、心理救助、技能救助、成長救助四部分。
  本報記者 林靖 文並攝 J151
  (原標題:屢遭性侵 兩少女獲救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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