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5月20日電 據新加坡《聯合早報》報道,被控30年前謀殺幼子的婦女,因精神問題被還押30載後,控方19日撤銷控狀,婦女獲得無罪釋放。
  這名華人婦女楊枝真又名黃佩紅,她涉嫌於1984年 11月2日在宏茂橋1道第215座組屋,把6歲的親生兒子黃振新從10樓拋下,致其死亡。不過,她當年被診斷患有慢性精神分裂症,不適合受審。雖然她之後一度被評估為有能力辯護,但在這起謀殺案訂於1994年開審前,她再次被診斷為不適合受審。高庭在1994年下令將她還押監獄,等待律政部長定奪。過去30年,楊枝真被關在監獄和心理衛生學院。
  19日,控方向高庭申請撤銷楊枝真所面對的謀殺控狀。高庭法官李兆堅批准請求,判楊枝真無罪釋放。頭髮斑白、穿著花衣的楊枝真(61歲),坐在犯人欄里神情獃滯。
  總檢察署發言人受詢時說,楊枝真在1994年被還押監獄,之後轉到心理衛生學院。心理衛生學院如今建議讓楊枝真無罪釋放。控方在考慮了案情之後,向高庭作出上述申請。
  楊枝真的一對兒女黃振益(38歲)和黃麗娜(40歲)及媳婦等人出庭接她。據黃麗娜說,他們是上周才接到社工通知有關母親將會無罪釋放的消息。儘管不再有謀殺控狀懸在頭上,可是楊枝真仍得住在心理衛生學院繼續接受治療。
  除了這對兒女之外,楊枝真另有一個年紀較輕的女兒,死者是她的幺子。在這起家庭悲劇發生後,黃麗娜和弟妹分別由不同親戚撫養。然而,在母親被還押的30年裡,他們經常去探望她,所以當他們與母親團聚時,並不顯得生疏。(鄭靖豫)  (原標題:因精神病誤殺子還押30年 新加坡華裔婦女無罪獲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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